当前位置: 配水闸 >> 配水闸前景 >> 西安中心中国铁建17局二公司引汉济渭
竞谈编号:CRCC-XAJC--50-2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引汉济渭二期工程黄池沟配水枢纽及南北干线隧洞进口段,建设单位为陕西省引汉济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引汉济渭二期工程黄池沟配水枢纽及南北干线隧洞进口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引汉济渭二期工程黄池沟配水枢纽及南北干线隧洞进口段项目,位于陕西省省西安市周至县。合同金额.76万元,合同工期天。主要工程量:黄池沟配水枢纽及南北干线隧洞进口段土建、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黄池沟配水枢纽分水池、池周进出水闸、溢流侧堰、放空设施、池底排洪设施、黑河连接洞及黄池沟黑河供水连通洞,南干线黄午隧洞进口米范围开挖支护,米范围洞衬,北干线黄池沟隧洞洞身开挖支护及上黄池开挖和支护(隧洞出口洞脸),黄池沟配水枢纽及南北干线隧洞进口段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采购一包一投。
2.2.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T/CFLP-);
(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6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7号);
(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含型材)包件(适用于17局引汉济渭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竞谈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竞谈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竞谈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采购物资年产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响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响应人近两年(、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年至年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响应人注册资本不低于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竞谈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竞谈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竞谈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响应人年至年采购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竞谈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竞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响应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竞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竞谈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竞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对包件中型材部分不做资格要求,但所供应物资应满足最新国标、业主及项目部要求。同一投标人仅限中标同类物资一个包件(此规定适用于CRCC-XAJC--50批次招标采购结果)。
5.竞谈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年9月14日至年9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竞谈文件。(已参与采购编号:CRCC-XAJC--50批次对应包件的响应人仅需提供报名资料,无须重复支付标书款)
5.1.1响应人须在购买竞谈文件前将竞谈报名资料发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版本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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