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水闸

特种设备安全及操作人员相关问题咨询解答

发布时间:2023/8/7 1:38:56   

关于电厂汽轮机、发电机组厂房监管归属问题

留言日期:-05-21

您好,我想咨询下,修建电厂汽轮机组、发电机组厂房的特种设备(塔式起重机)是归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还是建委管,安装告知去哪个部门办理?

请你查看《特种设备法》第一百条,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条规定。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5-25

人员证书注册变更

留言日期:-05-21

领导您好,单位私自将我个人的证书转转注册了,没有经我个人同意,也没有我的签名,这种注册是否违法?应到何部门反映解决?解决流程是什么?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由个人同意,单位负责具体手续办理,涉及持证人员与用人单位矛盾而引发的注册问题,由个人与单位协商解决。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5-25

电动葫芦起重机作业人员取证相关

留言日期:-05-21

您好,根据年总局公告第3号、和第24号公告的要求,第3号中附件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中将起重机作业方面的证件分为:起重机指挥、起重机司机;第24号公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桥式起重机司机、门式起重机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流动式起重机司机、门坐式起重机司机、升降机司机、缆索式起重机司机、及相应指挥人员需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又根据《特种设备目录》,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根据根据《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T.1-)要求:12.3.1起重机司机应遵照制造商说明书和安全工作制度负责起重机的安全操作,除接到停止信号之外,在任何时候都只应服从吊装工或指挥人员发出的可明显识别的信号。

综合以上,有以下2个问题:

①当电动葫芦的额定起重量大于等于3吨时,是不是属于起重机械?

②凡属于起重机械的起重机在作业时均需配备起重机司机和起重机指挥吗?

1、起重机械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监管,而“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如果配置在《特种设备目录》中起重机械的整机中,纳入整机管理。2、起重机械相应资质,请你查看总局年第3号公告,规定明确。涉及标准问题,请咨询相应标委会。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5-25

烟道式余热锅炉现场焊接上升管下降管,属于组装锅炉还是散装锅炉?

留言日期:-05-21

锅炉制造单位可以安装本单位制造的锅炉(散装锅炉除外)。某余热蒸汽锅炉(1.0MPa,B级锅炉)现场安装时需对上升管和下降管(总共约20根)组焊,根据TSGG1-《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已作废,被TSG07-》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替代)注,整(组)装出厂的锅炉是指锅炉本体承压件已经在制造厂内组焊完毕,在安装现场不进行承压件组焊的锅炉。请问此锅炉属于组装锅炉还是散装锅炉?制造单位能够安装本单位生产的此锅炉?

所属情况属散装锅炉。资质要求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规则》。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5-25

关于电动葫芦是否属于特种设备问题

留言日期:-05-18

总局您好!

我公司新买一台5吨的钢丝绳电动葫芦,单独购买,单独使用,在工字单梁上使用,请问其是否属于特种设备?有何法律、技术规范规定明确。谢谢。

电动单梁起重机按照《特种设备目录》进行监管,其上所配置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纳入整机管理。具体问题,自行界定。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5-19

压力容器生产单位人员兼职

留言日期:-05-11

以前压力容器技术负责人可以兼任压力容器质保工程师。新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没有规定技术负责人可以兼任质保工程师。我们这边监督检验机构的人员说,不能兼任。请总局释义。

请参阅《TSG07-》中附件M1.2.2。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5-13

汽管道检修作业

留言日期:-05-08

总局领导: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医院内消毒用蒸汽管道(压力约为0.5MPa,管径约为mm)检修作业需要办什么作业证?谢谢!

请根据《特种设备目录》判断是否属于压力管道。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年第3号公告》,年6月1日起,压力管道作业人员没有持证要求。工业管道维护保养、维修请按照《TSGD-》第五章的规定执行;工业管道应按期进行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其要求见《TSGD-》和《TSGD-》的相关规定。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5-13

特种设备

留言日期:-05-08

您好我想询问下压力容器操作和电梯管理员是不是合并了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压力容器作业目前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移动式压力容器重装和氧舱维护保养发证项目,电梯作业目前有电梯修理发证项目。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5-12

检验人员劳动关系

留言日期:-05-06

麻烦问下总局领导,我们是陕西汉中特检所聘用人员,自从我们特检、质检、计量三所合一后,我们的劳动关系变为第三方劳务派遣,社保关系转到劳务派遣公司,但是人员资格证又在特检所注册,请问这种属不属于挂证?检验是否合法?

目前需要完成执业公示,有相应的协议及合同,可以代表执业单位从事检验工作。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5-11

咨询-高纯氨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管路

留言日期:-04-28

尊敬的各位领导和专家,您好!

《TSG07-特种设备及气瓶充装许可规则》C3.4.2章节“移动式压力容器专用的充装台(线),以及充装装置的配置的第5点规定:充装冷冻液化气体的装卸用管以及紧固件的材料,应当能够满足低温性能要求,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

在液氨行业使用硬管(万向臂、鹤管)基本是对于纯度要求≤99.9%的液氨产品,其对于纯度的要求不高.

国内高纯氨生产企业(纯度99.%),如海宁市英德赛电子有限公司、液化空气(南通)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大连科立德光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了保障安全和品质,大都会使用不锈钢L软管充装高纯氨罐箱.

高纯氨如果使用硬管(万向臂、鹤管)进行装卸,由于鹤管各节点之间采用轴承或万向节连接,充装过程中,高纯氨产品会受到油污、金属碎屑的污染,从而达不到电子行业的纯度要求,甚至会导致安全事故.

硬管进行液氨充装的安全风险:

1.使用硬管装卸,因其不具备适当的柔软性.高纯氨罐箱停放位置要求非常精确,稍有偏离即导致连接点泄露.同时因在充装中,罐箱的高度随充装量增加而慢慢变低(轮胎承压变大),本应连接好的接点部分也会因硬管缺乏柔性慢慢变形,最终导致泄露.

2:硬管的连接采用的是O型橡胶密封圈;而不锈钢L软管使用的是高纯气体专用的VCR接头(VacuumCouplingRadiusSeal真空连接径向密封)采用无镀层的镍垫片漏率是4x10-11stdcm3/s.万向臂使用的橡胶密封圈很难到达这个级别的密封性能,目前也没有相应的厂家能够提供漏率测试数据.同时O型橡胶密封圈实际使用过程中容易热胀冷缩,导致泄漏.

3:万向臂在实际使用时,经常会出现阀门或其他连接点泄漏,大部分意向厂家也无法提供漏率测试数据;而不锈钢L软管最大漏率是1x10-5stdcm3/s且实际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现泄漏,密封性和安全性较高.

综上所述,请问国内的高纯氨生产、充装企业,应该如何在保障安全和品质的前提下,满足《许可规则》中“液氨禁止使用软管充装”的要求?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充装设备与工艺设备应满足TSG07-中C3.4的要求。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5-08

车用气瓶充装站是否允许委托经营?

留言日期:-04-26

你好,我咨询以下几个问题,望解答:

1、车用气瓶充装单位(CNG加气站)属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吗?

2、A公司名下的CNG加气站取得车用气瓶充装许可后,是否可以委托B公司来经营管理该加气站?如果允许,站内人员职责应如何划分?如不允许,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1.属于充装单位。2.B公司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请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条款执行。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4-29

请问气瓶充装站是否私自可以更换瓶阀?如果不可以,如何处罚?

留言日期:-04-24

1.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站是否可以私自将收回的液化石油气气瓶瓶阀更换为智能角阀?

2.如果不可以,监管人员应依据那条法律对充装站私自更换瓶阀的行为进行处罚?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3.1规定,瓶阀制造单位以外的其他人不得对瓶阀进行修理或者更换受压零部件。瓶阀更换按《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附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相应气瓶产品的定期检验与评定国家标准要求执行。气瓶制造单位和气瓶检验机构可对需更换的气瓶瓶阀进行更换。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4-29

关于“简单压力容器”的监管?

留言日期:-04-23

尊敬的总局领导您好,请问:1、对于《简单压力容器》应该如何监管?具体程序是什么?2、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简单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和仪表没有检测,请问是否需要下达“监察指令书”?3、按照新版的TSG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7.1.11条规定,是否可以理解为简单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和压力表不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谢谢!

1、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TSG21-等法规进行监管;2、简单压力容器用安全阀应当满足《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3、TSG21-中7.1.11明确规定简单压力容器使用管理专项要求。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4-29

关于注册地与生产场地不一致,如何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问题?

留言日期:-04-21

我公司想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申请范围包括闸阀、截止阀、球阀、止回阀,申请级别为A1类;但是我公司注册地在北京,生产制造场地在其他省份,北京没有生产场地。想请教一下我公司是否可以申请取证?可以的话,又应该向哪里提交申请?

请参阅TSG07-《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2.2.4.1和3.2.2的要求。属于总局实施的许可,应向总局申请,具体可咨询总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联系-);若属于省级实施的许可,应向制造所在地省级监管部门申请。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4-27

自动泊车机器人是否属于特种设备

留言日期:-04-22

我公司计划开展自动停车机器人的研发工作,工作原理是车停在一块载车板上后开车人员下车,然后底部通过一个带有升降功能的平板型的起重机顶起载车板将载车板及无人车辆整体放置到规划的位置,请问生产这种停车设备是否属于特种设备监管范围

目前,机械式停车设备在标准中分9大类,均有相应标准,请依据标准自行界定。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4-22

电梯维护保养资质及业务范围

留言日期:-04-14

《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废止后,电梯维护保养和维修需要什么资质,相关资质的业务范围是什么?有什么文件规定?谢谢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进行。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4-20

长输油气管道内检测机构检验资质

留言日期:-04-16

您好,根据国质检特联号文件中的描述,管道定期检验机构应当按照TSGZ取得长输管道定期检验资质。从事管道漏磁内检测的检验机构还应当按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取得漏测检测(MFL)资质。按照文件要求是否可以理解为长输油气管道的内检测机构必需含有DD1资质及MFL资质

内检测属于无损检测,与DD1法定检验有一定区别。内检测机构取得相应无损检测机构资格就可以开展无损检测工作。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4-20

锅炉部件制造监检

留言日期:-04-11

散装锅炉汽包能不能按照锅炉部件外协并进行制造监检?能不能按照锅炉部件单独出具监检证书?

锅炉制造单位可以将锅筒制造过程外委给具备相应资质的锅炉或锅炉部件制造单位;可以。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4-17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

留言日期:-04-09

各位领导好,请问下现在刚复审好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桥吊、门机起重机操作证)分类为Q2,那么操作的明细项都没有了,是不是不用分操作明细项了吗?还是年审时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脑有保存以前数据就可以了。

年6月份起,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项目进行了取消或合并,起重机械作业按照证书上的限制范围(括号内未限制范围)开展相应作业,不可超许可范围作业。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4-10

电梯使用标志上载明的A维保单位可以授权B维保单位从事电梯维保吗

留言日期:-04-01

A电梯公司和B电梯公司均为有维保资质电梯公司。A公司与电梯使用单位C签订维护保养合同。电梯使用标志上载明的维保单位为A。经使用单位同意后A授权B公司从事该电梯的日常维保工作。

请问:1、A授权B公司从事该电梯的日常维保工作是否违法,如果违法违反了什么规定?该如何处罚?2、如果A授权B公司从事该电梯的日常维保工作不违法,有何依据?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等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维护保养,且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如有变更,使用单位应当重新签订维保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工作内容。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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