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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贝网12月16日,粤水电()发布公告,公司与陆丰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签订《陆丰市螺河水闸重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LFLHSZ-)。该建设内容包括水闸、船闸、两岸连接段及螺河东西堤堤身处理等,其中水闸总宽.2m,船闸上闸道宽18m,左岸连接坝总长45.08m,右岸连接坝总长61.63m,螺河东、西堤堤身防渗采用0.5m厚塑性混凝土防渗墙处理,东堤堤后设置导渗沟等。
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陆丰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遵守法律、发出开工通知、提供施工场地、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组织设计交底、支付合同价款、组织竣工验收(组织法人验收)等。
承包人(公司):需遵守法律、依法纳税、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为他人提供方便、工程的维护和照管等。
工程具体范围:水闸、船闸、两岸连接段及螺河东西堤堤身处理等,其中水闸总宽.2m,船闸上闸道宽18m,左岸连接坝总长45.08m,右岸连接坝总长61.63m,螺河东、西堤堤身防渗采用0.5m厚塑性混凝土防渗墙处理,东堤堤后设置导渗沟等。
合同金额:42,.万元。
定价依据:工程合同价格经公开招标确定。
合同工期:24个月。
结算方式:根据进度按月计量和支付。
主要违约责任:1.承包人违约导致工程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2.发包人违约导致付款延误、工程停工、工期延误或合同解除等情况,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施工能力强,技术先进、工程技术人员充足,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该合同履行将对公司年及未来2个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挖贝网资料显示,粤水电从事的主要业务是水利水电及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水力、风力、太阳能光伏清洁能源发电业务以及风电塔筒装备制造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