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配水闸 >> 配水闸资源 >> 有井无水难灌地政策指明农田灌溉建设,不只
目前我国的农业正在向适度规模经营、“数字化”转变,可是,在农业拼命往前“走”的同时,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却不能忽视,那就是部分农田仍存在“有井无水难灌地”的问题。
而且这种情况,并非只存在于偏远地区农村,在产粮大省——河北和河南,也照样存在。雨水较为充沛的年份还好,一旦遇到干旱的年份,不少农民只能望着地里的“形象工程”干着急。
其实,近几年国家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了不少钱,同时水利又是农业生产的根基。因此,我们都有必要研究清楚,“有井无水难灌地”这一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在哪,以便让建设资金更好地发挥作用,让我国的农业生产完全摆脱“靠天收”的问题。
出现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为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国家每年都会通过向地方发放补贴的方式,来支援这一工程的推进。而在现实中,一些中标的施工队却存在草草了事,补贴到手、直接走人的情况,并不会提供对应的售后服务。在这种只修不建、无人维护的情况下,很多农田水利设施因长久失修,而逐渐荒废。
与此同时,在国家巨额补贴的层层下发过程中,受资金是否全额到位以及补贴范围的影响,部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设施不配套问题。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电水分离”和“机井分离”,即有井却无电、有井却无泵。而正是由于配套设施不完善,使得很多机井最终成为了摆设。
综合以上来看,正是由于以上两个问题的存在,才造成了部分农村地区“有井无水难灌溉”的问题。我们不得不提的是,农业往前发展是一个必然趋势,但是在制定各种各样的先进生产方式之余,我们更应该慢下来回望一下,一些最基本的问题有没有彻底解决,就比如今天所说的灌溉难问题。而只有将这些问题解决好,农业发展才有牢固的基础。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政策指明农田灌溉建设,不只是配套井、机、电,主要措施如下。
第一,压实耕地保护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建立“田长制”,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这一措施来源于《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该措施通过推行“田长制”,为农业生产提供了直接责任人。这么做的好处,不仅可以防范农田“非农化”,而且对于农田水利设施问题,“田长”也可组织农民共同解决或第一时间上报。
第二,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加强跨行政区河流水系治理保护和骨干工程建设,强化大中小微水利设施协调配套。这一措施来源于《“十四五”规划和年远景目标纲要》,该措施从顶层设计的层面,对水利设施建设制定了新要求。而联系到农田灌溉问题,“强化大中小微水利设施协调配套”的出现,也标志着农田灌溉设施将逐步实现机、电、井配套。
面对农田的灌溉问题,如果农民发现农田水利设施存在配套不完善、设施被破坏、乱收电费等情况,建议第一时间向当地的农业部门和电力部门投诉,以便保障正常的农业生产。值得一提的是,国家目前正在推行“节水”农业设施建设并对相关材料给予补贴,因此,建议存在灌溉难问题的农民,抓住这个机会进行节水设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