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配水闸 >> 配水闸资源 >> 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导则已画重点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导则》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近几年施工图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我厅组织编制完成了《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导则》,现予印发,请各地按照导则要求认真执行。
附件: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导则
浙江省水利厅
年9月9日
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导则
1、总则
1.0.1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备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受项目法人委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审批意见及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的安全性、强制性标准、规范等执行情况进行的独立技术审查。
1.0.3审查机构及其施工图审查人员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履行工作职责,并通过“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
2、施工图审查工作流程
2.0.1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委托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在审查前与审查机构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协议书)。
2.0.2施工图审查工作开始前,审查机构在项目法人与设计单位确定设计供图计划的基础上,与项目法人协商确定施工图审查工作计划,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0.3项目法人提交施工图审查材料
1、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图册
2、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意见
3、工程初步设计批文
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5、建设用地红线、建筑红线图(若有)
6、施工图
7、工程设计变更调整说明书
8、审查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提交材料份数,以不影响施工图审查工作进度为原则,由审查机构与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协商确定。
2.0.4审查机构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察看现场。
2.0.5审查机构就初步审查意见以施工图审查工作联系单的方式与项目法人、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其时限应遵从《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工作联系单格式见附录A。
2.0.6设计单位以施工图审查工作联系单回复形式对审查意见逐条回复,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工作联系单回复格式见附录B。
2.0.7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审查意见无异议的,设计单位按审查机构意见修改,并经审查机构同意后送加盖设计单位资质章和出图章的透明图一份报审查机构,审查机构审核后加盖审查章后交还设计单位。
审查机构与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存在重大分歧的,解决方式参照《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0.8施工图审查完毕后,项目法人应依据工作需要及时发函通知审查机构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函的格式见附录C。
2.0.9审查机构收到“关于要求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的函”后,应及时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其时限应遵从《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施工图审查报告格式见附录D。
施工图采用一次性审查或分阶段审查方法,按《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并在《施工图审查合同(协议书)》内明确。原则上一个委托审查项目出具一个《施工图审查报告》,其份数按合同(协议书)规定。
2.0.10审查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加盖审查章交付后,工程又确需变更的,对变更部分的施工图是否审查按《施工图审查合同(协议书)》规定执行。《施工图审查合同(协议书)》未规定且属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查机构应对其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报告已出的,应出具《补充施工图审查报告》;属一般设计变更的,原则上对变更部分不再审查。
3、施工图审查内容
3.0.1审查设计单位的符合性要求:
1、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应与工程等级相符。
2、勘察、设计文件签字、盖章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3.0.2审查施工图成果与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成果的一致性,对提供审查的图纸中出现较大、重大设计调整且没有按规定报批的,项目法人应书面报告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工程规模、建筑物等级及设计标准
主要包括水库库容、特征水位的变化;引(供)水工程的供水范围、供水量、输水流量、关键节点控制水位的变化;电站或泵站装机容量的变化;灌溉或除涝(治涝)范围与面积的变化;河道及堤防工程治理范围、水位等的变化;工程等级、主要建筑物级别、抗震设计烈度、洪水标准、除涝(治涝)标准的变化。
2、总体布局、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主要包括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筑物场址、坝线、骨干渠(管)线、堤线的变化;工程布置、主要建筑物型式的变化;主要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方案、消能防冲方案的变化;主要水工建筑物边坡处理方案、地下洞室支护型式或布置方案的变化;除险加固或改(扩)建工程主要技术方案的变化。
3、机电及金属结构
主要包括大型泵站工程或以发电任务为主工程的电厂主要水力机械设备型式和数量的变化;大型泵站工程或以发电任务为主工程的接入电力系统方式、电气主接线和输配电方式及设备型式的变化;主要金属结构设备及布置方案的变化。
4、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包括主要料场场地的变化;水利枢纽工程的施工导流方式、导流建筑物方案的变化;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案的变化。
3.0.3审查勘测、设计执行的技术标准和提出的技术指标,审查勘测、设计执行水利强制性条文内容情况。
1、技术标准
审查技术标准的完整性、适用性。应优先执行现行水利有效技术标准;水利行业无标准的,按国标、其他行业标准的顺序执行。
2、技术指标
审查技术指标的完整性、适用性。应优先执行现行水利有效技术标准中的技术指标。水利行业无标准的,按国标、其他行业标准的技术指标顺序执行。
3.0.4审查施工图设计内容及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提供完整的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工程总布置图、各建筑物平面布置图、立视图、剖面图、结构图及结构详图、主要及重要建筑物配筋图等。
2、据施工图可编制施工方案,计算工程量,编制预算等。
3.0.5审查建筑物的安全可靠性,重点审查以下内容,并应满足现行技术标准要求:
1、防洪安全方面,主要审查建筑物的防洪标准、安全超高、过流能力等内容;
2、结构方面,主要审查抗滑、抗倾、抗浮、抗渗、边坡稳定性,强度、稳定、耐久性等内容;
3、基础处理方面,主要审查基础强度及承载力、渗透稳定和渗流量控制、静力和动力稳定、容许沉降量和不均匀沉降等内容;
4、消能防冲方面,主要审查消能防冲标准、结构的安全性等内容;
5、机电及金属结构,主要审查设计的安全性、可靠性。
6、审查机构认为应重点审查的其他方面。
3.0.6审查的主要图纸
1、设计总说明
工程概况:说明工程地理位置、水系、工程设计标准、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
主要设计依据及技术标准:工程初步设计批文名称及文号、主要技术标准(优先执行现行水利有效技术标准;水利行业无标准的,按国标、其他行业标准的顺序执行)。
主体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分别就工程所用材料及设计参数(物理力学指标)、分项工序施工及施工措施提出技术标准。
安全技术设计:危及施工安全、工程运行安全方面提出设计措施内容。
2、全面性图纸
(1)枢纽类工程
水工枢纽部分:提供工程枢纽总体布置图(反映建设用地红线内地形地貌、有关各类建筑物内容,并标明拟建工程的控制性尺寸和坐标),主体建筑物布置图(反映工程布置,并标明工程轴线、控制性尺寸和坐标),主体建筑立面、剖视(剖面)图。
厂房部分:提供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厂房综合图(含机电、金结、暖通、消防等内容)。
电气部分:提供主接线图,电气设备布置总图。
水机部分:提供主机设备布置平面、剖面图。
金结部分:提供闸门、启闭机、过坝设备等布置总图。
地质部分:提供基坑地质图、隧洞展示图。
(2)其他类别工程
堤防(海塘)工程:提供工程总体布置图。
河道工程:提供工程总体布置图。
引(调)水线路工程:提供工程总体布置图。
水闸工程:提供工程总体布置图,主接线图、电气设备布置总图。
3、分部性图纸
(1)枢纽类工程
水工枢纽部分:提供主副坝、泄洪、输水等建筑物平面图及结构图,建筑物观测设备布置图及剖面图。
厂房部分:主、副厂房立面图、剖面图。
电气部分:厂(站)用电接线图,坝区供电图,二次原理接线图,照明、过电压保护、防雷、接地、火灾自动报警布置图。
水机部分:提供全厂油、气、水、监测辅助系统原理图,主机设备基础图。
金结部分:提供闸门总装图、埋件总图,提供液压启闭机系统原理图。
施工部分:提供导流布置图及结构图。
(2)其他类别工程
堤防(海塘)工程:提供平面图,堤身横断面图,地基处理结构图,防渗、防冲结构图。
河道工程:提供河道平面布置图,堤顶高程、水位、河底、护脚基础纵剖面图,基础处理结构图,河道横断面图,河道疏浚等纵剖面图。
引(调)水线路工程:提供引(调)水线路分幅平面布置图,引(调)水线路纵剖面图,线路横断面图、隧洞衬砌图、灌浆图,主要交叉建筑物布置及结构图。
水闸工程:提供平面布置图、纵横剖面图,闸室结构图,上游护坦、下游消能工结构图,上下游翼墙结构图,基础防渗、基础处理结构图(含闸堤连接段),闸门总装图、埋件总图,液压启闭机系统原理图,照明、防雷、接地、火灾自动报警布置图,二次原理接线图。
4、局部性图纸
(1)枢纽类工程
水工部分:提供主要建筑物结构构造图,主要受力结构钢筋图、不易维护部位钢筋图。
厂房部分:提供主要结构图、房屋框架图、主要结构配筋图,厂区供、排水管道。
电气部分:提供备用电源室布置图,电缆布置图,控制、保护屏屏面布置图。
水机部分:提供辅助设备布置图,全厂埋设系统管路布置图。
(2)其他类别工程
堤防(海塘)工程:提供主要部位结构图、构造详图,主要结构钢筋图,主要交叉建筑物结构图。
河道工程:提供主要部位结构图、构造详图,主要结构钢筋图。
引(调)水线路工程:提供线路节点图,镇、支墩结构布置图、基础处理图、钢筋图,隧洞衬砌钢筋图,主要交叉建筑物钢筋图。
水闸工程:提供主要部位结构详图,主要结构钢筋图、不易维护部位钢筋图,闸门结构配筋图,主要预埋件图,电缆布置图。
5、审查机构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图纸。
4、现场察看
4.0.1审查机构收到完整待审查材料后,根据审查需要及时组织现场察看。
4.0.2审查机构现场察看人员应由地质、结构、施工等专业审查人员组成。
4.0.3现场察看的重点内容:
1、抽查拟建工程重点部位与实际地形的符合性;
2、拟建工程的完整性;
3、设计安全措施的合理性。
5、审查技术文件
5.0.1审查技术文件包括审查工作联系单、审查工作回复联系单和施工图审查报告。
5.0.2审查工作联系单主要内容
1、审查图纸:应列明该审查工作联系单涵盖的全部施工图。
2、资料:应列明工程初步设计批文、相应的初步设计报告及附图(报批稿)和初步设计阶段地质勘察报告。
3、审查意见:应逐条列明审查的主要意见。
4、工作联系单应有相关责任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0.3审查工作回复联系单主要内容
1、应说明对应的审查工作联系单编号。
2、应按审查工作联系单意见顺序逐条明确回复。对于维持原设计的意见,应阐述不修改的理由;对于响应修改的意见,应简明阐述修改的内容。
3、工作回复联系单应有相关责任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0.4施工图审查报告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应说明工程位置、水系、规模、建设内容等。
2、审查依据:应列明工程初步设计批文、技术审查意见、初步设计报告及附图(报批稿)、初步设计阶段地质勘察报告、工程主要审查技术标准等内容。
3、审查工作过程:自项目法人委托施工图审查至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止,反映审查的施工图数量、审查时间、技术文件、技术交流等内容。
4、主要审查意见
说明对应审查主要内容的审查意见,设计修改情况,修改后审查意见方面内容。
5、审查结论
说明施工图是否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各建筑物是否满足工程稳定、可靠性及安全运行要求。
6、附件: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批文、审查工作联系单和审查工作回复联系单。
6、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备案
6.0.1施工图审查完成后,项目法人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0.2备案时,项目法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施工图审查委托合同(复印件)
2、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3、施工图审查报告
4、施工图审查响应意见
5、经审查机构盖章的备案图纸目录及图纸(见附录E)。
6.0.3备案后,工程又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法人应在工程完工后,及时将审查机构重新审查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批复文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附录E
备案图纸
1、水库、电站、泵站工程
(1)水工:工程枢纽总体布置图,主体建筑物布置图、立视图,主副坝、泄洪、输水等建筑平面图及结构图,主要建筑物结构构造图。
(2)厂房: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厂房综合图,主、副厂房立面图、剖面图,主要结构图、房屋框架图、主要结构配筋图。
(3)电气:主接线图,电气设备布置总图,厂(站)用电接线图,坝区供电图,备用电源室布置图。
(4)水力机械:主机设备布置平面、剖面图。
(5)金属结构:闸门、启闭机、过坝设备等布置总图,闸门总装图、埋件总图。
(6)地质:基坑地质图、隧洞展示图。
2、水闸工程
(1)水工:工程总体布置图,水闸平面布置图、纵横剖面结构图,闸室结构图,主要部位结构详图。
(2)金结:闸门总装图、埋件总图。
(3)电气:主接线图、电气设备布置总图。
3、堤防(海塘)工程
(1)工程总体布置图
(2)堤防(海塘)平面图、堤(塘)身横断面图
(3)主要部位结构图、构造详图
4、河道工程
(1)工程总体布置图
(2)河道平面布置图
(3)堤顶高程、水位、河底、护脚基础纵剖面图
(4)河道横断面图
(5)主要部位结构图、构造详图
5、引(调)水工程
(1)工程总体布置图
(2)引(调)水线路分幅平面布置图
(3)引(调)水线路纵剖面图
(4)线路横断面图、隧洞衬砌图、灌浆图
来源:浙江省水利厅
编辑:水利设计师茶楼(ID:SLSDSJ)
免责声明